中新网西宁4月23日电 (李隽)23日,中新网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该省近日印发《青海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从4月22日,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旺姆说:“在此之前申请人如果在外地居住,必须由本人来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从居住地系统录入,再转交户籍地地方残联、民政部门审核,再反馈给居住地,一般需要20到30个工作日,这对身体不便、生活困难的申请人来说费时费力,还需要负担路费等。实现‘跨省通办’后,整个审核审定流程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残疾申请人来说方便了很多。”
据介绍,今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再受户籍地限制,申请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和低保证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地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并通过信息系统推送至业务属地受理窗口。办理结果也将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及时通知申请人。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旺姆说,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进一步便利残疾人异地办理,可有效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切实做到让残疾人少跑路,真正实现马上办、就近办、异地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