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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尼日利亚使馆发布增加赴华乘客核酸检测要求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0-10-29 03:22:16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中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根据有关要求,自2020年11月5日起,对自尼日利亚乘机赴华以及经尼日利亚中转乘机赴华的所有乘客进行核酸检测增加如下要求:

  一、所有中国、外籍赴华乘客须做两次核酸检测

  (一)须在登机前5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第二次检测须在登机前36小时内进行,且两次核酸检测须分别在驻尼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同一领区内的两家不同检测机构进行。

  (二)在取得第二次检测报告后,中国籍乘客将两次核酸检测报告、机票订单或行程单等一并上传至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外国籍乘客将两次核酸检测报告、机票订单或行程单等一并发送至驻尼使领馆指定邮箱,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3天,以第二次检测采样时间为起算时间)。

  (三)中国籍乘客还须签署《承诺书》,拍照或扫描后一并上传至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和伪造核酸检测报告或核酸码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未按以上要求做两次核酸检测并上传或发送检测报告、机票订单或行程单、承诺书等申请材料的,将被视为不合格,一律不予核发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因不按要求申领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导致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由乘客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中国企业人员集中回国需向驻尼使领馆报备

  中国在尼企业(含央企、地方国企以及中资民营企业)拟安排10名及以上员工搭乘同一航班集中回国时,应至少于航班始发日期前14天将回国人员个人信息(含姓名、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拟乘坐航班信息和行程线路、拟选择的检测机构和检测时间等信息,按照核酸检测机构所在地的领区划分,分别向驻尼使馆或驻拉各斯总领馆报备。其中中国在尼央企、地方国企在向使领馆报备前,须事先取得国内主管部门批准。

  未按要求报备的,不予核发核酸码。

  三、联系方式

  (一)驻尼日利亚使馆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consulate_nga@mfa.gov.cn;08065842688

  (二)驻拉各斯总领馆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consulate12308@gmail.com并抄ng@mofcom.gov.cn;08056666116

  驻尼使领馆提醒自尼拟赴华乘客认真评估旅行风险,谨慎安排长途旅行,避免集中无序回国。如确需旅行,请注意妥善安排个人行程和核酸检测时间,避免选择需要转机两次及以上或在中转地候机时间过长的航班,在完成每次检测后进行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接触,并在旅途中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应确保在登机前持有有效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纸质版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以免造成登(转)机受阻、滞留等问题。

  对赴华乘客实施核酸检测措施的其他要求,详见驻尼使领馆之前发布的《关于调整赴华乘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调整在尼日利亚实施赴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有关做法的通知》《关于我企业人员搭乘包机等非商业航班集中回国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增加核酸码申请材料的通知》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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